反腐觀察
  “引以為戒”緣何變成“前腐後繼”涉嫌受賄兩千多萬
  貴州原交通廳長程孟仁受審
  被告人程孟仁(右)、何文受審現場。貴陽中院官微截圖
  5月19日,備受關註的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程孟仁伙同情人何文受賄案在貴陽市中院開庭審理。
  10年前的2004年,原貴州省交通廳長盧萬里因受賄、巨額財產來因不明等罪被判處死刑。2002年至2012年,程孟仁先後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前任血的教訓為什麼沒給他帶來警醒?工程建設出現的腐敗問題,難道真成了“不治之症”?
  伙同情婦,靠“邊角料”發財
  上午9時30分,59歲的程孟仁身著黑色茄克出現在庭審現場,與他一同出庭的,是原遵義電視臺記者何文。在庭審中程孟仁承認,他與47歲的何文是情人關係。
  公訴機關稱,2003年程孟仁向何文提出,由程孟仁介紹何文認識交通廳下屬企業負責人及相關承建方負責人,何文接受別人請托或者自己覺得需要時,向這些負責人手中要項目再轉手給別人承接,必要時由程給這些負責人打招呼,程、何兩人從中收取好處費。2003年至2011年,程何兩人採取上述方式,先後從高速公路石料供應、邊坡綠化、重油供應及隧道工程等工程項目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共收受賄賂1804萬餘元。
  王慶原是貴州橋梁公司職工,後停薪留職。從2003年開始,他請何文幫忙,何文則讓程孟仁打招呼,王慶先後獲得貴州玉三高速、鎮勝高速的石料供應和北盤江大橋橋頭開挖工程項目。為感謝何文,王慶共送給何文110萬元。
  2004年初,程孟仁給鎮勝高速和遵茅高速相關負責人打招呼,要求關照何文。何文隨即拿到兩個隧道的建設工程交由高程施工,高程送給了何文84萬元。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57萬餘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幣共計1804萬餘元,均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打個招呼,項目說給就給了
  記者採訪交通部門瞭解到,由於權力過分集中,往往重大決策一個人說了算。這些工程項目中,有些本該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得、有些是不能分包轉出的,但在程孟仁一句話後,這些項目說給就給了。
  對這種生財之道,何文卻認為自己是在做生意,不構成犯罪,“我覺得這是一種勞務活動,很正常,不知道這是犯罪。”何文表示。 何文還請求法院輕判,稱自己還有一個孩子要照顧。何文還認為,作為情人關係,自己也是受害人。
  重大工程建設出現的腐敗問題,在一段時期以來似乎成為“不治之症”。貴州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黃德林研究員認為,“前腐後繼”現象說明管理的漏洞還是不小。
  一些專家建議,根治交通領域的腐敗,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切實做到政企分開、官商分離。為了有效地制約權力,還應在工程分包、物資採購、資金撥付等重要環節,建立嚴格的權力制衡和公開透明機制,加強審計、紀檢、監察監督,建立起嚴密的制度“防火牆”。■據新華社  (原標題:涉嫌受賄兩千多萬 貴州原交通廳長程孟仁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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